丰镇交警夜查酒驾不放松 守护平安在行动

2023-06-19 23:03:40 来源:丰川大地


(资料图片)

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丰镇市交管大队持续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整治行动,全力营造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的高压态势,巩固强化“开车不喝酒、喝酒不开车”的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,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。

期间,大队采取动态巡逻和定点查处相结合方式,将查处重点放在酒驾易发多发路段。严格按照“逢车必查”的原则,切实提高见警率、管事率,严查酒驾、醉驾、涉牌涉证、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、教育一起,对酒驾、醉驾坚决落实“零容忍”的态度。执勤人员备齐各类执勤装备,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,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,做到文明规范理性执法。

通过开展整治行动,及时消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有力打击了酒后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。同时,对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,扎扎实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。

这些酒驾知识一定要知道

驾驶人“必背”知识
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 

酒精含量达到20mg/100ml,但不足80mg/100ml,属于饮酒驾驶;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。饮酒驾驶机动车辆,罚款1000元—2000元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。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15日拘留,并处5000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后驾驶机动车 

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;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,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。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来源:丰镇市交警大队

关键词:

推荐内容